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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乐鱼app下载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第十一号——新闻出版)的相关规定,现将2022年度主要业务板块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3年4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4月7日通过邮件、电话、即时通讯工具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鲍洪俊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4)。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风险控制与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执行情况与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执行情况与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自有资金现金管理授权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暨预计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实施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1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理财额度调整情况:2023年度自有资金现金管理授权额度由不超过人民币480,000万元调整至不超过人民币520,000万元。

  ●授权期限:由2022年4月26日起12个月调整为自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根据公司2022年度经营状况及2023年度资金情况预计,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拟将公司2023年度自有资金现金管理授权额度调整为人民币520,000万元,授权有效期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授权理财产品范围、投资期限等其他内容均保持不变。董事会同意授权总经理办公会议决策并办理上述现金管理的各项具体事宜。

  公司自有资金现金管理主要为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但仍不排除因市场波动、宏观金融政策变化等原因引起的影响收益的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1.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及时跟踪投资产品投向,如果发现潜在的风险因素,将进行评估,并针对评估结果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二)公司本次调整自有资金现金管理授权额度,有利于进一步提高资金利用效率,获得更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好的回报。另外,公司也会根据自身实际需求适时寻求良好的交易时机以及产品品种,在保证收益的同时保障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资金不受影响。

  2023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自有资金现金管理授权额度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自有资金现金管理授权额度调整为人民币520,000万元,授权有效期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授权理财产品范围、投资期限等其他内容均保持不变。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调整自有资金现金管理授权额度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本次调整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额度,是依据公司2022年经营状况进行的合理同步调整,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会影响公司资金周转。该事项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且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公司长远发展及公司股东的利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中汇事务所合伙人(股东)91人,注册会计师62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236人。

  主要行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医药制造业等。

  中汇事务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所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0万元。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近三年,中汇事务所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5次,从业人员16人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5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

  上述人员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质量或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受到监管机构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或自律监管措施。

  中汇事务所的审计服务收费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公司2023年度审计费用为282万元(财务审计费用252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0万元),与2022年度审计费用一致。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风险控制与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风险控制与审计委员会对中汇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在查阅了中汇事务所的基本情况、资格证照和诚信记录等相关信息后,认为其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要求,此次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系公司战略发展和会计师审计工作安排需要,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续聘其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公司独立董事就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事前认可:我们认为中汇事务所是具备相应执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对上市公司进行年度审计的经验和能力,对公司的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客观、公正。公司拟续聘其作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就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发表了独立意见:中汇事务所在对公司审计过程中,态度认真、工作严谨、行为规范,结论客观,能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遵守会计师事务所的职业道德规范,客观、公正地对公司财务报表发表意见。公司续聘其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中汇事务所担任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第十一号——新闻出版)的相关规定,现将2023年第一季度一般图书出版业务相关数据(未经审计)公告如下: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939,152,941.30元。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0元(含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222,222,223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777,777,778.05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55.02%。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其他形式的分配预案。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实际;公司董事会对于该项预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在充分考虑公司后续发展及资金现实需求等因素情况下制定的,符合公司经营现状和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有利于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公司盈利情况、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3年4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4月7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峰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4)。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执行情况与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执行情况与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公告编号:2023-011)。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暨预计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实施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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